表格没有郑宏签名。
没有审批人。
也没有纸本拍摄画面。
电子档建立时间为今天下午四点五十一分。
第三份是一段文字说明。
程岳称自己交车後步行离开,後来搭乘路边一辆拒绝提供姓名的朋友车辆,因此没有叫车与付款纪录;涉及朋友隐私,暂不提供资料。
原本的网约车变成了朋友车。
原本可能使用的现金付款,变成没有付款。
周明把这次补充列为程岳第四版离场说法。
五点二十八分,承诺期限到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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